記者近日從空軍招飛局獲悉,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制定印發《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建設實施辦法》,教育部近日發出通知,確定16所學校為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承辦中學。
記者了解到,承辦中學分別是,保留的4所承擔飛行人才早期培養改革試點任務的學校:吉林省實驗中學、武漢市第六中學、山東省北鎮中學、四川大學附屬中學;新增的12所省級示范高中:河北省石家莊市第二中學、遼寧省沈陽市第一中學、黑龍江省鶴崗市第一中學、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江蘇省南通中學、山東省實驗中學、河南省實驗中學、華中師范大學第一附屬中學、湖南省長沙市周南中學、湖南省常德市第一中學、四川省綿陽中學、陜西省西安中學。
這些承辦中學是根據《實施辦法》明確的標準條件和遴選辦法,由教育部、總政治部和空軍有關部門組織相關專家,對有關省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的候選對象進行集中評審,綜合考慮學校承辦意愿、整體辦學實力、學生及家長認可度、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支持力度等因素確定的。
據空軍政治部干部部部長周俊強介紹,這批中學覆蓋招飛生源主要省份,均為省級示范高中,學校師資力量雄厚、基礎設施先進,普遍具有優良的校風、學風、教風,教學理念先進,辦學經驗豐富,都有60年以上的辦學歷史,有6所是百年名校,能為學生提供優質教育資源和良好學習環境,助力學生快樂成長、換羽高飛。
青少年航空學校面向所在省份全省范圍內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招生。即日起,空軍招飛機構將會同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承辦中學,全面展開招生宣傳和選拔工作,符合該省中、高考報名條件,年齡14-16周歲(截至當年9月1日)的男性考生,均可向空軍招飛機構和承辦中學報名。
學生入學后,將發放伙食費、被裝和生活津貼;成績優異、現實表現好的學生還將獲得專項獎學金。承辦中學也將選派業務精湛、責任心強的優秀教師擔任航空實驗班班主任和學科教師。此外,青少年航空學校單列招生計劃,未被錄取的學生不影響報考其他高中;空軍招飛機構還作出承諾,堅持廉潔招生,并承擔考生參加選拔的檢測、食宿等費用。
青少年航空學校畢業生高考志愿應當根據培養協議首先填報空軍飛行院校航空飛行與指揮專業,并參加招飛選拔檢測。對招飛選拔檢測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和招飛選拔專業成績折算形成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對未錄取為飛行學員、但符合軍隊地面院校招生條件,志愿報考軍隊地面院校或普通高校國防生的學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