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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六十六中學公務支出財政監管
預算制度管理規定
根據區財政局和區教育局關于對全區教育事業單位公務支出進行財政監管的有關規定,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我校將統一實行公務支出財政監管預算制度。具體要求如下:
一、 涉及公務支出范圍:
學校除煤、水、電、氣、通訊、公車油耗等固定支出項目及代收代扣支出項目以外的全部公務支出均列入財政監管預算管理制度范疇。
二、公務支出財政監管預算制度設立原則:
1、節儉降耗原則:在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前提下,公務支出要以勤儉節約,節能降耗為根本任務,盡最大可能減少公務支出,降低日常管理成本。
2、事前預算審批原則:各項公務支出嚴格執行事前預算審批原則,由支出部門按月度預算審批和預算外審批兩種方式提出公務支出計劃,報相應審批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實施。
3、逐級預算審批原則:月度公務支出預算由部門領導與部門內協調商定,報校長審批。預算外公務支出總額100元以內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總額超出100元報校長審批。
4、月度決算原則:每月末涉及預算管理的公務支出項目均依據月度預算審批表和預算外審批表將作為報銷和決算的依據,未按納入預算管理的公務支出不予報銷、決算。
三、 具體操作要求:
1、每月25日各部門主管領導將與相關部門協商確定的下月部門公務支出預算,填寫《天津市第六十六中學公務支出月度預算審批表》報校長審批后送財務室監管。
2、針對日常臨時性公務支出,填寫《天津市第六十六中學公務支出預算外審批表》,總額在100元以內的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后報財務室,總額超過100元的由相關領導報校長審批后報財務室。
3、支出金額小于或等于預算金額的公務支出報銷流程:財務室初審預算后申領《請款單》→實施公務支出活動→財務室領取《報銷審批單》或《支票領用單》進行報銷審批
支出金額大于預算金額的公務支出報銷流程:財務室領取《天津市第六十六中學公務支出預算外審批表》進行調整預算審批→審批后到財務室初審預算申領《請款單》→實施公務支出活動→財務室領取《報銷審批單》或《支票領用單》進行報銷審批
四、有關要求:
1、預算制度是作為學校落實財政公務支出監管的有利舉措,各部門務必嚴格按照時間節點遵照執行,確保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原公務支出的審批、報銷及操作流程自頒布之日起自動作廢。
2、如遇緊急突發事件出現的公務支出,應以有效處理突發事件,確保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為前提,經由部門主管領導或學校領導同意后可特事特批,特事特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