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命名第三批云南省文明城市文明縣城第七批云南省文明村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單位第四批云南省文明小城鎮和文明社區的通報》(云辦通【2015】53號),我校再度榮獲“云南省文明單位”稱號。
根據《云南省文明單位創建管理辦法》的規定,各級文明單位實行屆期制,每3年評選一次,每期屆滿后,須重新參加申報、評選。我校是繼2012年獲得第十三批云南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屆滿后,經過重新申報、迎評、檢查等程序,再一次獲此殊榮。從1987年至今,我校已連續二十八年保持了這一榮譽稱號。
2012年以來,在學校黨政的正確領導下,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設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學校精神塑造與凝煉、和諧校園建設等取得顯著成效。精神文明建設的內容和形式不斷創新,體制和機制不斷完善,文明創建的內涵和外延不斷拓展,校園精神文明創建活力顯著增強,文明創建的基礎日益穩固,形成了鮮明的特色。
精神文明建設是一項長期工作,我校將以榮獲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單位稱號為契機,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扎實工作,繼續深入開展文明單位建設活動,提高全校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水平,全面加強和諧校園建設,為進一步推進學校科學發展,強化內涵建設作出新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