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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校訓:
學校新聞
為了加強對學生請假離校的管理,杜絕學生擅自離開學校的現象,確保學生人生安全,有效防范重大違紀事件和安全事故發生,結合我校實際,學校特就學生請假要求如下:
1、學生到校后原則上不得再離校。因此,對學生臨時性的離校,班主任必須嚴格把關,能不批則不批。
2、學生到校后原則上不得再請事假離校。有重大事由時,需要家長親自到學校(或電話聯系)向班主任老師說明情況,并填寫外出申請單,經班主任老師批準后方可離校。申請單上要寫清學生姓名、聯系電話、外出理由等信息,學生本人必須在申請單上簽字。
3、如果學生在校生病,需離開學校回家休息或外出就醫,需事先到校醫室診治,經校醫檢查批準后,由班主任老師與家長取得聯系,由家長親自到校接學生方可離校。
4、學生離校前必須填寫政教處統一印發的外出申請單,并根據外出理由必須請相關教師簽字。如:因病外出要有班主任和校醫同時簽字;住宿生因事外出并在校外停宿,要有班主任和宿管教師同時簽字。
5、離校時,學生和家長必須將外出申請單交予門衛,如沒有外出申請單,門衛不得放行。
6、學生外出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出現任何問題由學生本人和監護人負責,學校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