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2/11
1165次查看
蔡海生發布
日前,我校喜獲由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和企業減負辦聯合頒發的“陽光價費公示示范單位”的匾牌。它是對我校的辦校規劃建設上的肯定,也是我校今后收費工作開展的指導方向。
為了“讓家長清清楚楚交費,學校規規矩矩收費,學生安安心心讀書,社會明明白白監督”,我校謹遵由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等單位聯合公布的收費標準,嚴格遵照“十條禁令”,在期初入學注冊時嚴格執行教育收費政策,實行“陽光收費”。
我校在收費上嚴格按照上級的要求進行陽光收費,還將收費標準進行公示。我校將省教育廳統一制定的有關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投訴電話等內容制作成收費公示牌,在學校辦公樓進行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本文為中國校長網所有,如轉載請注明出處)
蔡海生
校長經典之作
聯系校長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縣云陵鎮西北路375號
電話:
郵箱:648948593@qq.com
和蔡海生校長暢談教育論知
Copyright ? 2013 福建云霄立人學校校長—蔡海生的官方網站.
技術支持:中國校長網
中國校長網提供免費校長咨詢服務,長期與數萬名校長聯手合作,打造出了覆蓋全國范圍的校長聯盟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