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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校訓:
學校新聞
學生宿舍是住宿學生休息的公共場所,是校園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也是學校對學生實施教育和管理的重要陣地。為促進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提高宿舍服務管理水平,使宿舍工作更好地為教學和學生服務,特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學生住宿必須由本人填寫《邯鄲市一中住校申請表》,家長、班主任簽字同意后,經學校審核批準后,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按指定床位入住,并服從學校的管理。
第二條 學生宿舍實行學校領導、中層干部、年級主任、“三位一體”查宿老師、宿舍管理員24小時值班制度。各宿舍樓實行樓長負責制,每周開展早集合和消防逃生演練等教育。宿舍管理以宿管辦、年級、樓長、班主任教師教育管理為主。堅持教育、管理和服務相結合的原則,以教育為根本、以服務為前提、以管理為保證,做到服務育人、管理育人,不斷改善學生住宿條件,提高服務管理水平,為學生提供優質服務。
第三條 宿管辦、各年級、樓長、班主任、宿舍管理員要關心住宿學生的生活,了解本班宿舍的情況,主動參與宿舍管理。本班學生宿舍的衛生、紀律等情況作為班主任工作的考核、評價、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四條 發揮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作用,推動學生宿舍的精神文明建設。由學生會生活部協助宿舍管理員抓好學生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的維護和學生行為管理。學生宿舍長具體負責宿舍的精神文明建設,督促學生按時起床、就寢、搞好宿舍和公共衛生,愛護公物,遵守宿舍紀律,反映宿舍存在的問題和大家的意見要求。
住宿管理
1. 學生必須按統一安排的房間住宿,未經宿管辦批準,不得自行調整房間和床位。
2.以班為單位安排宿舍。
3.學生畢業和中途退學必須攜帶全部個人用品按規定的時間離校。
4. 為了學生安全和學習效率,鼓勵學生在校內住宿。學生不得私自在外住宿。
5. 申請住、退宿需有家長、班主任簽字,經宿管辦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搬入、搬出。
6.有特殊情況不在學校住宿的,需有班主任簽條。一學期內無故曠宿兩次者,取消住宿資格。
7.宿舍被多次“典型通報”的,集體退宿。
第五條 安全管理
1. 學生宿舍實行分時段封閉管理。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進入男生宿舍(宿舍衛生檢查除外);帶出學生宿舍的大型物品須登記放行。不得將違禁或有害宿舍安全、衛生的物品帶入學生宿舍。
2. 加強個人物品的自我管理和安全防范,關好門窗,防止被盜丟失。學生宿舍不得存放貴重物品。個人保管不當造成的丟失、被盜,責任自負,管理人員工作失職發生被盜視情況給予部分或全部賠償。
3. 加強消防安全。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在寢室使用蠟燭;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充電式應急燈、“熱得快”等電器。違者從嚴處理,造成損失的按價賠償。
第六條 清潔管理
1. 宿舍公共衛生由保潔人員負責打掃,宿舍管理人員做好維護工作。
2. 宿舍衛生由宿舍長負責安排衛生值日,住宿人員自覺保持室內衛生,做到地面、墻面干凈,鋪面整潔,東西放置規范、有序。
3. 堅持周三衛生大掃除制度。教育處、宿舍管理員、學生會生活部采取不同方式組織衛生檢查或抽查。檢查結果作為評定文明宿舍、班級綜合評比和評價班主任工作的依據。
第七條 作息時間
1. 嚴格作息制度,按時起床、就寢。
2. 如有特殊情況,以學校通知為準。
第八條 紀律管理
1. 嚴禁攜帶各種體育器材進入宿舍和在宿舍從事各種體育活動。
2. 保持宿舍安靜。不準在宿舍大聲喊叫或唱歌。
3. 不得在宿舍聚眾起哄、打架斗毆、亂砸亂燒,不準抽煙或飲酒。午休時間和熄燈后不得在宿舍從事影響他人休息的各種活動。
4. 舉止文明,衣著得體。
5. 學生宿舍關門后,學生未經許可不得外出;遲歸學生需登記說明情況,經管理員驗證后方可進入。
第九條 公共設施管理及維修
1. 愛護公共財產,不得拆卸、損壞、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設施。
2. 不得將柜、凳、床等公物搬出宿舍。
3. 發生水電故障和家具、門窗、鎖損壞,報告管理人員安排維修和排除。
4. 人為損壞宿舍家具和公共設施,由損壞者按規定承擔維修賠償費用。
第十條 宿舍違紀處理
宿舍發生的違紀問題,除按《邯鄲市一中宿舍量化管理辦法》扣除相應分數外,有下列行為者,由宿管辦、年級按照《邯鄲市一中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給以相應紀律處分。
1. 曠宿一次者全校通報其所在班級、班主任,一學期內曠宿累計兩次以上者,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報教育處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2. 規定時間內遲出或晚歸宿舍一學期累計三次以上者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3. 未經允許擅自搬動住處,不聽勸阻和留宿外來人員者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4. 在宿舍違章用電、使用違規電器者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5. 在寢室使用蠟燭、蚊香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不聽勸阻者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6. 在宿舍喧嘩、吵鬧和有影響他人休息的其它行為,不聽勸阻者,給予通報批評以上處分;
7. 攜帶違禁物品進入宿舍不聽勸阻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8. 不服從管理,在宿舍無理取鬧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9. 損壞宿舍公物,破壞、污染公共衛生情節嚴重不聽勸阻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0. 在宿舍吸煙、飲酒者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11. 在宿舍打架斗毆、發生群體性事件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12. 違反宿舍消防管理規定引起宿舍火警、火災者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13. 其它影響宿舍秩序、妨害他人利益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以相應處分。
第十一條 獎勵
學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設成績顯著,在維護宿舍安全、紀律、衛生和宿舍管理中表現突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表彰獎勵:
1. 每周進行文明宿舍評比,被評為文明宿舍的每周綜合評比加5分;
2. 見義勇為,制止宿舍發生的打架斗毆、盜竊、賭博、損壞公物、違章用電等嚴重違紀行為者,綜合評比適當加分;
3. 及時報告火險隱患,搶救撲滅宿舍火災表現突出者;
4. 宿舍內拾金不昧,主動上交的。
5. 舉報或提供宿舍發生的嚴重違紀問題和突發事件信息,查實無誤者。
宿管辦
2013年7月
邯鄲市第一中學住校生管理規定
一、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宿舍長的安排,不得與宿舍管理員頂嘴、爭吵,需要解決的問題向宿管辦及時反映。
二、按照指定的床位住宿,不準擅自更換床位、不準留宿他人校生。
三、自覺維護公共樓道、樓梯衛生,切實搞好宿舍衛生和個人衛生。
四、提倡簡約生活,減少個人物品,只允許放必需的生活物品,宿舍不準存放錢物等貴重物品。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具要按要求擺放整齊。
五、節約用水、用電。愛護消防栓、應急燈等各種公共設施,如發現有人損壞要及時舉報,否則共同賠償。
六、不準私自改變宿舍內各種公用設施,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源線、亂接電器。不準點蠟燭、蚊香,不準在宿舍內隨意寫畫、粘貼、亂釘釘子。
七、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熄燈、就寢、起床,不準在宿舍內喧嘩、吵鬧,不準抽煙、飲酒。
八、離開宿舍時,及時將房門鎖好,規定時間以外不準回宿舍,特殊情況需出示有班主任簽字的假條。
九、嚴禁帶各種體育器材等進入宿舍,一經發現當即予以沒收。
十、學生宿舍每天通報衛生紀律情況,雙周評“文明宿舍”和文明宿舍長,每學期評選“星級宿舍”和優秀宿舍長,年終評“十佳宿舍長”“十佳宿舍”。
十一、凡違反上述規定依據《住校生量化管理辦法》在其所在班級綜合評比中扣除相應分數。經批評教育不改者取消其住校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根據《邯鄲市一中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給以相應紀律處分。
邯鄲市一中宿管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