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了十來節語文課,在不同的課堂卻聽到教師在講類似的話:“用你喜歡的方式讀!”“背誦你喜歡的段落。”等等。誠然,“讓學生采用喜歡的方式”進行自主學習的確是教學方式的重要改革,教師放手讓學生自主探究,充分突出了學生的主體地位,體現了教師對學生的尊重與信任。然而,學生喜歡的方式就是科學的嗎?就是高效的嗎?在時下大力倡導自主學習的課改背景下,這個問題尤其需要教師認真思考。
就語文課而言,課文閱讀的方式可以有多種,比如朗讀、默讀、分角色讀、合作對讀,等等,教師讓學生自主選擇這些閱讀方式,固然可以提高學生的主動性與積極性,但是,教師讓學生自主選擇閱讀方式的同時,卻不應忽略了教學目標,同時還應考慮不同閱讀方式的教學效果。就朗讀來講,能夠“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朗讀課文”這樣的教學目標貫穿在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的各個學段,是學生學習課文的重要基礎,如果連朗讀能力都不具備的話,那么,學生對文本的深入把握與理解也就沒有了支撐,學生語文綜合素養的提高更是無從談起。而就默讀而言,是學生快速閱讀的一項重要能力。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在不同學段對默讀亦提出了不同的要求,第一學段要求學生學習默讀;第二學段要求學生初步學會默讀;第三學段要求學生的默讀達到一定速度,第四學段要求學生養成默讀的習慣。可見,默讀能力的訓練與培養是循序漸進的。課程標準對于學生閱讀能力的要求是教師開展語文課堂教學的綱領性文件,也是課堂教學流程設計的重要依據。如果所有學段都“讓學生用自己喜歡的方式讀”,等于完全放手讓學生自己選擇,對于低年級學段閱讀能力不足的小學生,這種教學方式是否偏離了語文教學目標?學生的閱讀效果是否會大打折扣呢?脫離語文教學目標以及學生認知學習能力的所謂“自主性學習”實質上也是一種“偽自主學習”,這個問題語文教師必須予以重視。
在我看來,語文課堂上教師一味鼓勵學生選擇自己的閱讀方式是欠妥的。較好的方式應是在考慮學生情感認同的基礎上,配合學段閱讀能力訓練的目標,適時而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閱讀能力的訓練,同時也要考慮教學環節的需要,對應選擇較適合的閱讀方式。例如,初讀課文或者整體感知環節,要強調學生的朗讀;細讀文本或者體悟語言環節,要強調學生有感情的朗讀,可分角色或合作朗讀;問題引路或者自主探究環節,要強調學生的默讀,留給學生充足的時間,與文本對話,思考問題。
從語文課閱讀教學推及學生學習方式的選擇,道理是相同的。教師在組織教學的過程中,要將課程目標的有效落實放在重要地位,充分考慮學生的認知基礎與學習能力,應通過精心設計相關教學環節,讓學生喜歡上自己的課堂,而非放羊式地讓學生盲目地選擇自己喜歡的方式!如此,才不至于讓“偽自主”性學習影響課堂教學的有效性。
學生喜歡不是課改唯一標準
時間:201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