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教育部:廣東新高考改革方案正式出臺
時間:2019/4/22
據介紹,我省《改革方案》的總體目標是,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初步構建起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的人才成長“立交橋”,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高校考試招生管理體制機制;主要任務包括完善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健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改革普通本科高??荚囌猩贫?、深化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等,著重體現在4個方面:
01 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兩種。
合格性考試成績一考兩用,既作為學生畢業和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也作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據之一。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分,作為普通高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
02 大力推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5個方面,普通高中學校要將經過一定程序認定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統一導入省的信息管理平臺,作為錄取參考。
03 將本科高??荚囌猩蛯?聘咝?荚囌猩m當分開,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兩類。
本科高??荚囌猩饕才旁谙募具M行,考試科目按“3+1+2”模式設置,“3”為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1”由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中選擇2門。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2”實行等級賦分,各100分,起點賦分30分,劃分為A、B、C、D、E 5個等級。
04 深入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
高職院??荚囌猩饕才旁诖杭具M行,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學校畢業生、初中畢業生三類不同的學生群體。
據了解,國家根據“統籌規劃、試點先行、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的原則,2014年上海、浙江作為第一批試點省市,2017年北京、天津、山東、海南作為第二批試點省市分別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經批準,廣東、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南、湖北、重慶等8省市作為第三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