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8月17日8時至18時,高招文史、理工類高職(專科)批將填報第二次征求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抓住機會,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填報相應批次科類的征求志愿。
據了解,文史、理工類高職(專科)批第一次征求志愿已于8月14日填報,8月15日、16日,考生可查詢到征求志愿的錄取結果。8月17日8時至18時,考生可根據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計劃公告,填報第二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設2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愿,每個志愿填報1所院校及該校的1個專業,沒有服從調劑這欄。
省教育考試院提醒,高考成績符合降分錄取政策規定且有意愿參加降分錄取的線下考生不要放棄機會,在高職(專科)批第二次征求志愿時,積極參加相關院校(專業)征求志愿的填報,有可能被錄取。
根據省招委會、省教育廳規定,高職(專科)批,省內國家級示范性高職院校(專業)原則上不降分錄取;省內高職院校涉外合作辦學項目、閩臺合作辦學項目專業不降分錄取;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檔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其他省內高職院校(專業)可適當降分錄取: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0分以內、其他公辦高職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民辦高職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30分以內,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省內高職院校林業技術、木材加工技術、畜牧獸醫、水產養殖技術、輪機工程技術、油氣儲運技術、應用化工技術、印刷媒體技術、染整技術、針織技術和針織服裝、老年服務與管理、家政服務等12個專業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檔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公辦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40分以內、民辦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50分以內,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報該院校專業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