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班級自主教育管理?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張熙說,自主管理是希望班級成員通過自我約束、自我控制、自我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以達到個人及班級的發展和成長。可見,班級自主教育管理是以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為前提,以學生主體性發展為原則,以活動為中介,讓學生投身于各種活動中,使其主體性得到良好的發展。我在班主任工作實踐中嘗試運用班級自主教育管理,取得了一些成績,總結了一些認識。
一、班主任要當律師不做法官
做法官,就是裁判是非。這樣做容易站在孩子的對立面,形成一種對抗關系。比如,班主任做出決定或結論后只需問“同意的同學請舉手”,甚至連舉手表決的形式都沒有。這是將自主教育管理簡單化,是一種披著“自主”外衣的粗暴專制行為。
在這種情況下,班主任該怎么做呢?
1.班主任應當扮律師,為保障學生個人權利護航。自主管理中我們首先要尊重學生個人的民主和權利,更重要的是通過“自制”去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而不是簡單地以班主任的決定來解決問題。
2.要做個好律師,加強和當事人的溝通。無論用什么方法來教育管理學生,足夠的思想交流永遠是班主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生自主,并不是指從此不要細心的思想交流;只有交流與對話才能徹底解決問題。
二、班級自主管理要全員參與
班級自主管理不僅是發揮班干部的自主作用,自主并不是人管人,而是喚醒所有同學的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主學習,所以它更需要全員參與,讓學生在自我約束和自我管理中學會生活、學會管理、學會做人。真正的自主教育管理,應該是教師想辦法激勵所有學生參與班級管理,大家都成為班級的主人,這樣才是徹底的自主。
激勵學生參與班級管理,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增設班級崗位,讓更多的學生直接參與管理。蘇霍姆林斯基說:“只有激發學生進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把教育管理的主動權還給學生,是引導全體學生自主參與管理、實現自主發展的關鍵。為此,我們要量體裁衣,因材施教,讓每個同學都進入班級各部門為班級發光發熱,為自己尋找自我實現的一條有效途徑。
2.開展系列活動,讓每個學生都體會到自己就是自主管理的管理者。活動是實現自主的一個重要載體,我們要多開展每個學生都能夠參與的班級活動,讓每個學生都能夠在班級活動中發現自己、樹立信心,從而實現自我價值。近一年來,我班先后開展了一系列全員參與的自主活動,如:9月份“愛心”募捐會;10月份“我們一起慶國慶過中秋”;11月份“感謝有你”,點燃的心形紅燭在教室中央搖曳,《感恩的心》正在心間流淌;12月份“我和別人不一樣”,讓每個學生人人參與,精彩表現盡在其中,享受著自編自演的精神大餐;1月份“誰的水餃最香”,集體動手,自己動手,怎么做都是最香的;3月份“城市‘牛皮癬’我清除”;4月份“眾志成城,攜手玉樹”,我為災區獻愛心。每個學生都有自己發光的位置,哪有不積極參與的,哪有不熱情高漲的?一旦激發起學生的積極性,就會喚醒孩子們參與班級事務的熱情。
三、文化引領,做好班級文化建設
自主教育管理,完善制度是基礎;沒有一定的制度,自主就失去了依靠。但是作為一個班級,僅僅靠制度約束,行嗎?制度約束、強調紀律、照章辦事本無可厚非,但如果忽略了從心靈深處啟發學生,如果忽略了從日常細節中引導學生培養正確的生活行為方式,如果教育沒有進行道德觀、價值觀、行為規范、行為習慣養成教育等文化引領,那么一些學生怕在班級受約束的現象一定還會發生。因此,在制度約束之外,我們還應該加強班級文化的引領,讓遵守制度、自我完善成為學生內心自發的行為。
1.更新班級制度。根據班規制定的教育性原則,修改不合理的班規,完善班級制度,將班規精簡為簡單易行的18條。同時,發揮制度的倡導作用,將“不準”和“嚴禁”之類的詞盡量從班規里刪掉,改之以“提倡”,增加了大量的加分條款。這一變,制度就成了一種積極的導向,對學生的行為、思想起引領方向的作用。學生的心情豁然開朗,不再感到那是約束和壓力了。
2.加強文化引領。文化,簡言之,也就是“以文化人”。“化”不是強制灌輸,而是滲透濡化、潛移默化。蘇霍姆林斯基的“我們應努力做到,使學校的墻壁說話”,其實就是文化的隱性作用。為此,我們應該大力加強文化引導,不僅文化的硬環境,如教室的環境空間、寢室文化設置等等要具有濃郁的文化氣息和豐富的文化內涵,還要從精神層面,從文化的軟件上,如責任意識、奉獻意識、制度意識、和諧意識等等,加強文化對學生的引導,這樣才能夠真正起到“以文化人”的教育功效,讓班級成為學生詩意棲居的家園。
當然,班級自主教育管理的策略與方式還有種種,限于篇幅我在這里就不再贅談。但是無論如何,實行班級自主教育管理,我們都要按照下面一些關鍵詞去把握:民主平等是自主教育管理的基礎,科學的制度體系是班級自主教育的保障,獨立自由是自主教育管理的特征,獨立精神是班級自主教育管理的重要內涵,和諧發展是自主教育管理的終極目標。這,才是衡量你的教育管理方法是不是自主的根本尺度。
淺談班級自主教育管理
時間:201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