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2日江蘇省教育廳公布了《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我校領導高度重視這一新的評價方案,10月份學校便迅速成立了金陵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出了評價的實施細則;2006年的下學期我們就開始試行了綜合素質的評價。應該說,這項工作我們開展得比較及時,也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現就這項工作談一下我們的實踐與思考。
一、廣泛研討,合理定位,過程與結果并重
我們首先組織老師們認真學習《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并廣泛聽取老師們的意見,尤其是班主任的意見。同時,我們專題研討如何進行綜合素質的評價,如何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
從評價的延續性來看,我們繼承了金陵中學以前的一些好的做法。在可供參考的材料中,《金陵中學思想品德日常表現考評內容》對我們的啟示較大。它是從思想品質、道德品質、學習品質、心理品質四方面對學生的思想品德進行評價的。
第一個問題是,細則采取得分制還是等級制。一般的評價有加減分制,還有等級制,像解放前的金中對學生表現的評定就采取加減分制。《金陵中學思想品德日常表現考評內容》就采取等級制。在廣泛征求老師意見的基礎上,我們請教了相關的德育專家,我們認為,像考試成績一樣來量化一個人的品德,有點牽強。因此,我們選擇了等級制。
其次,我們認為,給學生一個評價的結果只是評價的目的之一,最關鍵的是評價的過程。通過確定全面、客觀的評價內容,明確、合理的評價標準,科學、規范的評價程序,引導學生既全面協調發展,又充分挖掘自己的潛能,彰顯自己的個性和特長,才是我們的目的所在。我們力求做到,使學生明確要求、參與評價,在評價細則學習的過程中,在自己評價、同學評價、老師評價的過程中規范言行、發展心智、健康成長。
第三,規定合理的評價工作流程,規范評價的過程性、科學性。
流程中,我們要求班主任在學期初帶領學生認真學習《評價細則》,讓同學們明確努力的方向;在平時的生活、學習中,要求同學自己、班干部、課任教師、班主任及時記錄同學們成長中的點點滴滴。學期結束,由同學自己自評,組織同學及班干部進行互評,在日常積累的基礎上,班主任征求課任教師的意見給出最終的評價。
二、細化評價,便于操作,導向與激勵并重
《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對六個方面的評價均進行了說明。如道德品質方面為: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應該說比較全面,比較具體。然而,卻與學生的實際學習生活有較大的脫節,這是因為方案只是指導性的文件,學校應根據具體情況細化為具體內容,讓每一個項目的考核和評價與學生的具體學習、生活、活動、守紀相聯系,與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相呼應,便于同學們理解,也便于評價的可操作。如對道德品質方面的遵紀守法,我們把它細化為下列幾條:
△能正確認識民主法制、自由與紀律的關系,樹立較強的法制觀念,養成自覺學法、守法的習慣。
△了解并遵守《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遵守校規校紀,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無嚴重違紀行為。
×受記過及以上處分且無明顯改觀,不能撤消處分。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行政拘留。
所有細則中,包括三種具體細項內容:△(具體要求)、☆(突出好表現)、×(突出差表現)(詳見附件)
☆(突出好表現)A:基本上沿用了省方案中的A級要求。如審美與表現方面,要求“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我們將它與校內的藝術節、文化節中的骨干分子相聯系。鼓勵了更多的同學參加到各項活動中去,也是對積極參加校內大型活動同學的肯定與激勵,比較有利于各項活動的開展。
×(突出差表現)D:一票否決,即只要具備其中一項即為D。雖然金中基本上不會有這樣的學生,但對學生能起一定的約束作用。讓學生知道,有些事件是為人所不齒的。
在每項的綜合等第上,對總評等第的產生我們都做了明確的規定。
為了做好學生成長的記錄,我們為學生量身定做了《金陵中學學生成長記錄袋》,要求學生將三年來的成長記錄其中,主要包括:記載有學生成績的《青春的證明》、記載有學生高中三年參加軍訓、學農、社會調查、社區服務、校園文化活動、社團活動情況的《金陵中學學生綜合實踐活動手冊》,得A等第的同學的相關有效附件。
三、潛心研究,優化評價,在思考中前進
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考錄取的附件之一,為高校了解學生的綜合情況提供了一定的依據。也可以認為,這是對在高考錄取中一張試卷定終身的一種修正,雖然步伐微小,但畢竟起步了。同時我們了解到,有些國家把學生在中學階段的綜合表現情況,作為進入高校的通行證,這也許是我們應該借鑒的。所以,我們一直很認真地對待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潛心研究,努力探索,其中不乏一些思考與改進。
思考一:關于教務軟件的使用。
方案中使用統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并做到每個學生每學期一張,高中三年有總表。
我們發現教務軟件難安裝,而且方案中只有每個模塊的學分,而沒有過程性評價,這不符合我校的實際,在評審小組、教學處的研究指導下,我們重新設計了教務軟件,對各個模塊的考核我們加入了出勤、過程表現,期中期末成績,總評成績,合格學分,另外我們還有績點學分。
思考二:關于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價。
方案中規定,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我們的理解,這三方面,體現了學生做人的能力,相當于以前的操行評定。這三方面如果在平時的評定中只是分合格與不合格,我們這種學校都應是“合格”,難以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也不便于老師平時對學生的教育。所以,我們仍以A、B、C、D來評價這三個方面,考慮到評價的延續性,我們繼續進行操行評定,由這三方面的總體情況打出該生本學期的操行評定,操行評定的等第仍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三年后畢業時,作為畢業生的總評只要這三項沒有D,就是合格。
思考三:如何評價學生的學習能力?
方案中對學習能力方面得A做了明確的規定: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應該說規定得比較具體、清楚,然而如何理解“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
我們覺得,每個學校可能都有自己的評價標準,如:學校的前20%為符合條件者。這樣的規定有利于調動各種層次學校學生學習的積極性。然而學校和學校是不一樣的,對金陵中學這樣的學校,放到全省來比較,我們的學生大多數是優秀的,所以建議在三年總評時建議對不同層次的學校學習能力為A的學生有一個指導性的比例。在每學期的評比中,對一流的學校倘若分不出層次,也會使一些學生容易自我滿足,所以,每學期的評價最好能留一點自主權給學校。
在這一項的評價中,我們沿用了我們的傳統優勢,根據學生的績點均分對學生的學習能力進行評價,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思考四:如何評價學生的運動與健康方面的能力?如何評價學生的審美與表現方面方面的能力?
方案中明確規定了這兩方面得A的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其他。
應該說條件均較高,尤其是運動與健康方面。我們覺得作為素質的評價,這樣的規定可以接受。只是能得A的學生,全校只有寥寥幾人,對大部分學生而言是不可望而不可即的,這不利于學校群眾體育的開展。學校體育的開展精英是重要的方面,但大量的工作應是群眾性體育工作。其次,各個市的體育水平不同,有的相差還比較懸殊,這對體育大市的學生存在明顯的不公。
建議適當降低這兩方面得A的標準,如,可將校運會的名次納入,也可列出各個項目中得A的成績標準,只要有一項能得A即可。
思考五:關于評價的六個方面。
我們認為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三方面存在交叉。其中公民素養可否涵蓋道德品質和交流與合作?當然將交流與合作單獨列出,對現階段缺乏團結協作精神的獨生子女們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也是21世紀對人才的首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