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校長隊伍建設
時間:2016/2/11
一、完善校長職務聘任制。
我國中小學校長的選用大致有兩種方式:委任和聘任。
長期以來,我國教育行政部門選任中小學校長,主要是采取傳統的做法實行委任制。其主要程序是先由教育行政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根據校長任職的條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提出人選對象,然后經過考察,在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可否選用的意見,最后按當地任免校長的規定審批。這種校長選拔任用方式在一定歷史時期曾產生過一定的積極作用。
近年來,我國很多地區、學校紛紛進行校長職務聘任制試點試驗,積累了許多好的經驗和做法。聘任制又可以分為兩種途徑:一是直接聘任,合同管理;一是公開競聘,民主選舉。
(1)直接聘任。所謂校長職務直接聘任,就是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和職位要求,按照一定程序,采用合同方式聘任校長的一種選拔任用方式。校長聘任的一般程序是:民主推薦、組織提名、考察確認、討論決定、辦理聘任手續。在校長聘任的過程中,重視加強對中小學校長的合同管理。中小學校長的聘任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書面聘任合同,經校長聘任主管部門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加蓋印章以及受聘人簽字后成立。聘任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內容:聘任崗位、工作目標及要求;合同期限;崗位工作的基本條件;崗位報酬和福利待遇;合同終止條件;違反合同的責任;其他有關事項。新任校長年齡一般要求在40周歲以下。對新聘任上崗的校長,實行任前公示和一年試用期制度。
(2)公開競聘。所謂公開競聘,就是在教育行政部門的主持下,根據工作需要,在一定范圍內通過民主選舉、競爭上崗的形式,公開選拔校長。一般程序是:①制定并公開校長招聘方案;公布空缺崗位及其職責、聘任條件等事項;②個人申請、群眾推舉或組織推薦產生候選人;③對參加競聘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初審;④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公開演說和現場答辯⑤現場民主測評打分(包括教職工、相關領導人員、學生及其家長代表和社會各界關心教育事業的有識之士代表);⑥提出擬聘人員名單,予以公示;⑦組織考察,領導審議批準;⑧簽訂聘任合同,下發聘書。⑨被聘校長提名組建包括副校長、主任等在內的學校領導班子,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
由委任制轉化為聘任制,一定程度上把校長的選拔任用納入了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并且有助于淡化校長的“官本位”思想,加強校長的責任意識和目標意識。華中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博士生導師王坤慶教授于2004年在湖北省崇陽縣曾組織過一次深入細致的調查。問卷調查的對象共分四組:小學教師組,中學教師組,中小學校長組,社會其他身份人員組。回收的問卷反映出,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由上級考察任命或通過教職工民主選舉的方式產生校長,是普遍認同的方式。從認同比例情況可以看出,前者四組平均值為31%,中小學校長組占90%;后者四組平均值為50.6%,其中小學教師組認同率73.7%。贊成由上級教育或組織部門直接任命的比例最低,四組平均值僅為3.8%。在座談中,教師們普遍認為,對校長的任用和評價應“從官本位到民本位”轉變,充分體現民意。他們認為,民主途徑產生的校長會把學校的發展、教職工的工作與生活、學校的前途和命運時時掛在心中。而通過上級直接任命產生的校長,容易“眼睛向上”,他們往往會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處理好與上級的關系上,難以關注學校教育教學的實際情況。
要改革和完善中小學校長選拔任用機制,真正有效的實行校長聘任制,教育行政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應該注意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建立人才庫。建立人才庫,目的是儲備校長后備隊伍,更好的舉賢任能、擇優聘用,保證選用校長的質量;并且能進一步摸清和明確教育系統的優秀人才,規范和激勵他們的成長。人才庫的組建原則是“群眾公認、領導認可、德才兼備、實績突出”。認真制定相應的人才庫管理條例,由教育行政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備案。選擇對象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質高,熱愛人民的教育事業,有開拓精神和創新意識,并有局部管理經驗的學校中層干部(包括有突出成績的年級組長和教研組長)。為了不拘一格選拔人才,應盡可能廣開選拔渠道,在崗校長也要慧眼識人,"舉賢擇能"(校長能否選準苗子,培養接班人,也作為考察校長工作實績的內容之一);亦可通過社會招聘,廣攬人才;也不妨在教師中公開招考,經篩選后進行培訓;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在校內設校長助理一職。
2、走群眾路線。群眾認可、社會認可,是校長聘任的必備條件之一,不被公認、在教師中沒有威信的人是不可能當好校長的。因此,選拔每一位校長時,都應該堅持民主推薦或民主選舉,落實廣大教師對校長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在聘任參與的范圍上,學校教職工應全部參加,以保證教師參與的廣泛性。無論選任哪類學校的校長,采用何種聘任方式,事前都必須通過多種途徑,將選任職位、選任范圍、選任條件、選任程序等有關情況向廣大教職工及社會各界公布,同時注意吸納各方面建議。候選人確定后,要向群眾進行公示,充分接受群眾監督。
3、全方位考察。組建中小學校長隊伍,必須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重德才、重實績、重民意,看本質、看主流、看發展,大膽起用德才素質好、開拓創新能力強、教育教學實績突出、廣大教師公認的優秀年輕干部,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在考察的內容上,重點考察候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既不重才輕德,也不重德輕才。同時將8小時內的學校工作和8小時以外的生活表現結合起來,以延伸考察的廣度;在考察方式上,以民主推薦和民意測評為基礎,采取個別調查、專項考察、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從一般教師到學校和主管部門的領導,廣泛座談,以提高識別的準確度。
4、嚴格按程序操作。公開競聘校長時要把握好競聘演講、民主測評、組織考察以及張榜公示等各個環節,實行陽光操作。首先,實行公開演講,當場評議打分,并運用提問答辯方式,實現考察者與被考察者雙方交流互動。其次,堅持考察預告,暢通信息渠道,實行考察責任制,并對正式校長人選進行至少為期一周的公示,再次傾聽群眾反映。另外,要堅決監控和制止校長競聘中的不正當競爭,對搞不正之風的校長候選人堅決取締。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促進校長隊伍奮發工作,能上能下。
二、推行校長任期目標責任制
2006年黨中央出臺了《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屆滿,組織人事部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續聘,可連聘連任兩屆。在實行任期制的同時,還要實行干部交流制。《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可以說也是校長職務實行任期制的政策依據。實行校長任期制,改變過去那種一旦被任命為校長,只要不出現嚴重的工作事故,就一直干到退休的保險狀態。實踐證明,由終身制轉變為任期制,能夠增大一校之長的工作壓力和時間緊迫感,加強校長的責任意識和目標意識,促進校長奮力進取、努力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對于少數卓有成就的專家學者教育家型校長來說,規定校長任期可能會影響他的學校管理科研和實踐成果,但對一般中小學校長來說,在一所學校任職時間過長,超過七年八年以上,就有可能出現工作精神倦怠、因循守舊,不求進取,裹足不前、難以開辟新局面新境界的狀態。也許換一個環境,管理一所新學校,更能增強新鮮感,讓他不敢掉以輕心,更能激活他的工作智慧和激情。
學校校長實行任期制。校長每屆任期可規定為3年,任期內原則上不調離、不交流。校長任期屆滿,經考核稱職的可以連任,除專家學者型名校長外,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一般不超過兩屆。
校長目標責任制。教育行政部門與新聘任校長簽訂任期目標責任書,明確任期內的工作目標和工作責任,促使校長在任期內更好地履行職能,努力工作,實現目標。校長上任后首先要向全體教職工陳述自己的任期目標。任期屆滿時對校長的考核考察,以校長任期目標完成情況為主要權重。
建立校長交流制。對于超過規定屆數的校長,經考核認定管理能力強、工作業績突出的,可以交流聘任到其他學校。鼓勵優秀校長到薄弱學校、偏遠學校應聘。
堅持校長述職制度,完善校長考核機制。考核獎懲是管理工作中調動積極性的必要手段,有利于促進校長將主要精力放在抓教育、抓管理、抓質量上。對中小學校長實行年度考核、屆中考核和屆末任期目標考核。校長任期內的考核,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依據校長任期目標,按年度進行。著重考核校長的個人行為、基本素質和工作實績。在校長任期屆滿前三個月內進行屆末考核,屆末考核主要考核校長的思想政治素質、組織領導能力、教育理論水平、工作作風、廉潔自律、工作實績特別是履行職責實現任期目標情況等。考核結果作為校長獎懲、崗位津貼以及續聘或解聘、任免的主要依據。
成立校長考核委員會,由校長管理部門領導、有關專家、教師代表組成,校長考核委員會集體研究對校長作出考核結論。考核程序主要有校長述職、問卷答辯、民主測評、個別訪談、查閱材料、分析業績等。校長考核要建立專項檔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凡通過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的,即予以解聘或免職;確定為基本稱職的,由聘任或任免機關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次確定為基本稱職的,也應該解聘或免職。
開展多渠道考察,以保證信息的準確性。可以通過電話、網絡、局長信箱、意見箱、征求意見表、書面評議等,多渠道采集對校長的工作與思想品德情況的反饋信息。同時要構建校長自我評價制度、校長述職制度、民主測評制度、教代會代表評議制度、上級領導評價制度、分級考核制度等。為保證考察結論可靠,還須建立考察人員資格制、考察崗位職責制、考察責任追究制。
三、實行校長職級序列制
我國中小學校長過去一直按行政級別管理,享受相應待遇。這種掛靠行政機關級別的做法,有意無意中強化了校長的“官本位”意識。并且按照現在的地方用人體制,一名教師一旦當上校長,在某種程度上事業也就達到了頂峰,再干多么好也無非仍是校長,基本沒有了發展的空間,這不利于調動校長們的辦學積極性。有的地方,農村中小學校長一旦做出業績,就調其進城或調往規模更大、經濟條件較好的學校。如此安排雖可體現對有能力的農村中小學校長的關心和重用,但此舉會進一步拉大城鄉學校或學校與學校之間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的差距,產生其他負面影響。特別是一些薄弱學校剛有好轉就校長易人,則很難百尺竿頭更進一步,更別說建成名校、特色學校。對業績突出的校長如何肯定和激勵,推行校長職級制,應該是科學、可行的管理舉措。
所謂校長職級制,是指對普通中小學專職從事學校行政領導工作的校長職務所設置的崗位等級系列。它既是一種職務(崗位)的標志,也是校長學識、資歷和管理能力以及業績的綜合體現。校長職級制是對校長業績評價的一種科學機制。它有利于強化校長的職業意識,引領校長走職業化發展的道路,使校長姓“教”而不姓“官”。它有助于激勵校長主動積極地鉆研業務、研究管理、提升自身素質能力、提升辦學層次。
上海市從1994年起,開始試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初步積累了一些有益的經驗。國務院于2001年也提出全國要“積極推進校長職級制”。但是中小學校長職級制如何推行,到現在仍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我的看法是:
第一,構建職級序列的科學結構。中小學校長可各設四級八等:一級甲等、一級乙等,二級甲等、二級乙等,三級甲等、三級乙等,四級甲等、四級乙等。也可以直接設為適應期校長、成熟期校長、骨干校長、優秀校長、特級校長五個等級。按照校長職級制評估細則,達到哪一等級標準,就聘為哪一等級校長,級別越高把關越嚴,寧缺勿濫。新聘任的校長暫不評職級,試用一年工作后根據標準,評定相應職級。
第二,下大力量嚴謹制定校長職級標準,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勞動人事部門組織起草,聽取校長、教師及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反復論證修定,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經核準公布后,再正式執行。
第三,評審辦法:
1、市、縣分別成立校長職級評審委員會。市級評審委員會負責中小學優秀校長、特級校長(或一級)的評審,縣級評審委員會負責中小學骨干校長及其以下(或二級校長及其以下)等級校長的評審。評審委員會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負責,吸收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參加,并可聘請少數老校長、優秀教師、特級教師及關注教育事業的社會賢達人士參加。
2、采取校長自報,學校推薦相結合的辦法。無論自報或學校推薦的,均需提供實事求是的工作實績報告。凡申請評為二級校長(或骨干校長以上級別)的,還需提交本人達到發表水平的文章(包括教育論文、或科研成果、或校長工作總結、或校長工作隨筆等一類材料)。
3、評審工作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并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學校教代會(或全校教職工大會)首先聽取校長申報職級的述職報告,教代會代表(或全體教職工)采取無記名的方式進行投票。然后市、縣的專家評審委員會通過查閱材料、面試答辯等途徑,按照校長職級制評估細則,結合校長參加提高培訓、參與管理科研的情況,對校長做出整體性的評價,在充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確定校長的職級。依據評審結果,表現達標的校長“正常晉級”,表現突出的校長“跨越晉級”;表現一般的校長“暫時停級”,表現不佳的校長“給予降級”。
4、校長職級的評審,原則上每2至3年一次。評審結果,于教師節公布。
第四,實行校長職級津貼制。校長職級制是從事該職務人員的能力標志,又是校長資格、水平、實績的體現。校長職務等級是將校長職務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崗位職責要求,通過職務分析,設置若干職等的任職條件,形成職務等級系列。在推行職級制的同時,需建立校長職級津貼制,切實提高校長待遇,實現其責權利的統一。校長職級的工資金額應高于相應的教師職級,要建立科學合理、比較豐厚的校長職級津貼標準。中小學校長實行職級津貼制度,職級能上能下,待遇隨職級的變化作相應調整。一般來講,對校長的素質能力要求要高于一般教師,校長的工作量、工作強度也高于一般教師。校長的工作不僅僅是上班時間做好學校日常行政管理和業務管理,他更重要的是要提出先進的辦學理念、謀劃學校的發展遠景和近期目標,對外處理好人際交往,對內凝聚師生人心。并且一天二十四小時不敢關機,唯恐出現師生安全事故,每天一進入校園,頭腦就處于高度緊張狀態,節假日、禮拜天也常常加班。有人曾形容校長,“工作像戰斗一樣艱辛”,真一點不假。但校長們為了便于做群眾工作,體現一校之長的風格,往往堅持與教職工待遇相當。實行校長職級制,既可以使校長的付出得到合理的回報,又可以使他們的回報有政策支持和機制保障。
四、強化校長培訓提高制
校長的素質能力是決定辦好一所學校的關鍵因素。他既要具備一般行政領導干部的基本素質,還必須具備校長職業本身要求的一些專業素質。作為校長,既要正確把握辦學方向,規劃辦學目標,領導教育、教學改革,又要懂得教育、教學的基本規律,懂得青少年的心理特點和成長規律,還要懂得知識分子政策及知識分子特點,善于引導全體教師教書育人,因此校長應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學校建設發展的經營、公關能力。一名好校長應是長、寬、高均合乎國家人才要求的典范。長,就是學有專長,能成為一個好的教育專家;寬,就是心胸寬廣,嚴于律己,公正無私;高,就是思想境界和道德品質高。只有不斷致力于培養和造就這樣的校長人才隊伍,提高教育執政能力才不是空話。
當前,我國校長隊伍的整體水平可以說有了很大提高。大部分校長都基本上熟悉教育、教學業務,初步掌握了一定的教育理論及管理科學知識,學校管理工作明顯改進;各校均開展了教育教學環節的改革,促進了教育新理念的正確運用;校長隊伍整體治學嚴謹,作風正派,求真務實,正由事務型向研究型、學者型轉化,在辦特色學校的認識上也有了新的突破。但我們也發現中小學校長隊伍中還較普遍的存在著一些突出問題:一是學校管理流于一般。大多數學校有較明確的常規管理要求,學校工作也能正常運轉,但往往停留在制訂各項規章制度,局限于維持工作秩序上,辦學層次較低,還難以形成具有特色的優良校風與校園文化。二是教育理論功底較薄弱,教育思想不夠活躍。現在中小學對學校常規的任務能勤勤懇懇地完成,而結合學校實際,結合地方經濟建設需要,進行開創性工作則不夠。這是教育改革既要深化又難以深化的主要障礙之一。如果校長隊伍不解決這些問題,就談不到辦一流學校,出一流質量。因此,教育行政部門有必要根據社會和教育發展的需要,按照校長職務要求,有計劃有系統地對校長進行培訓,全面提高中小學校長的素質。
第一,有計劃有系統地對校長進行培訓,減少隨意性,增強實效性。
過去我們對校長不是沒有培訓,但那種培訓往往缺乏明確的中長期規劃和培訓目標,每一期培訓之間也缺乏連續性和系統性。有些培訓經常是邀請全國各地的一些教育專家作報告,但各位專家術有專攻,自己興趣在哪方面就開講哪方面,每一期培訓邀請的幾位專家一般是各自為政,講授內容很難構成完整的系統性,并且有的還偏重理論或遠離我們管理一線的實踐,對校長們少有實際效用。定期安排專家講座對于長期奮戰在基層的校長們充實頭腦、開闊視野是完全必要的,專家學者高屋建瓴、大氣磅礴、新穎獨到的講授內容常常令臺下的聽眾感到振聾發聵、受到啟迪引導、群情振奮,心神向往。但是我們各級教育干部培訓機構,應該是校長培訓的基本平臺,我們必須構建與完善校長培訓的長效機制,充實培訓力量,加強培訓機構的建設,充分發揮各校長培訓機構的作用和職能,對校長進行有組織、有計劃、成系統、講實效的培訓。
1、分層培訓。
由于校長的成長過程具有階段性,因此應區別不同情況,不同需求,不宜搞大一統的培訓。要結合校長任期,制定校長培訓中長期規劃,并根據不同層次的需求適時培訓。可以考慮每年至少搞一期教育后備干部培訓,主要對象為經過群眾推薦、組織考察、按規定程序確定的校級后備干部;搞一期在職校長崗位培訓,中小學校長全員參加;搞一期高級研修班培訓,主要對象為辦學經驗豐富、理論水平較高、管理能力較強的骨干校長。另外根據教育改革形勢,適時舉辦各類短期專題培訓,滿足校長學習理論、提高認識、交流信息的需要,如暑假校長培訓班、校長論壇、教育管理沙龍等。同時要積極選派校長參加全國、省、市培訓機構組織的有關培訓,選派校長、副校長到先進地區、先進學校去掛職鍛煉,為校長成長創造條件,搭建平臺。
2、注重實效。
培訓要側重在校長工作和發展最需要的內容上,不空談理論,注意理論密切聯系實際,引導校長立足理論高度研究教育教學改革、發展問題,提高工作的科學性和實效性。要全面開展專業培訓,校長的專業發展是其職業生涯的重要內容,因此要加強以學校創新管理為主的專業理念培訓,加強以課程改革為主的專業知識培訓,加強以教育教學管理為主的專業能力培訓。為了有助于校長們開拓思路,擴大視野,培訓中應有意識的為校長提供新的信息,介紹當今社會經濟、文化、科技各領域中的新成就、新趨勢,使他們從未來教育的角度認識到教育適應社會經濟、文化、科技等發展的需要,這有利于形成他們自己的教育思想和辦學思路。
要規范培訓內容。在培訓內容和目標上要力求達到“四加強四做到四提高”, 努力提高校長隊伍的綜合素質。一是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做到講政治,講紀律,講奉獻,提高政治思想、道德修養水平。二是加強教育政策法規學習,做到自尊、自愛、自省、自勵,提高依法治校、潔身端行的自覺性。三是加強教育教學新理論新思想學習,做到勤思考、勤研究,勤動筆,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四是加強領導科學和教育教學管理知識學習,做到善待人,辦實事,言必信,行必果,提高領導藝術和效益。總之,培訓工作一定要講究實效,理論學習要少而“精”,講課內容要有針對性,要與一線實踐相結合。
3、形成系統。
有計劃有系統的培訓,是提高校長素質的有效辦法。它可以使校長盡快具備所需的思想、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理論知識,正確理解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有機會獲取更多的信息和他人成功的經驗,開拓視野,活躍教育思想,加快自己的成長。形成系統就是加強計劃性,減少隨意性。對校長半年或一年一次的培訓要形成制度,每次培訓的內容既要相對獨立,又要前后聯系,爭取用三五年的時間,把校長應該了解掌握的有關學校管理諸方面的知識全面而系統地武裝校長的頭腦。要編寫校長培訓的專門教材,讓培訓者和接受培訓者都有本可依。校長培訓的主要內容應包括:辦學理念、素質修養、治校方略、管理創新、人際交往、團隊建設、德育創新、教學改革、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物管理、文化環境、未來發展、國外借鑒等。
第二,形式多樣,講究互動,督促、指導中小學校長養成愛學習勤思考的習慣,努力建設學習型、研究性的校長隊伍。
鑒于中小學校長都具備自學能力,都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因此培訓方法不宜一概采用“班級授課”的方式。可以針對校長的不同需求,采用多樣的方式,如組織讀書班,由培訓機構指定必讀書籍,規定閱讀進度,進行適當輔導,讓校長結合自己工作實際,寫出讀書報告,并在讀書班內宣讀,進行交流、評議;也可以組織研討班,選定若干專題(這些專題都應是基于教改實踐中提出來并有一定理論價值的),由校長本人自愿選擇,結合自己的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寫出論文,同類專題或相近專題可以組織交流研討。也可以組織專項調查活動,通過調查,弄清問題,分析原因,調查內容應以當前深化教育改革中碰到的重大問題為主,切忌一般性的"走馬看花"式的調查。通過調查研究,幫助校長們提高認識,增加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要督促校長們自我學習,帶著問題學習,通過作業、考試、考察、問卷、述職、答辯等不同的方式,促使校長主動學習,研究教育教學管理和學校管理。中學校長與小學校長應分開培訓。可以按學校的不同層次,組織不同的活動。不論是參加或不參加培訓的校長,每人均需選擇一項科研課題,與學校教師一起進行科學研究,寫出科研論文。每學年結束,校長均需親自寫出工作總結。這些材料都作為校長的業務檔案,連同參加上級培訓的記錄和成績,都是今后考核校長工作和評定校長職級的依據。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日常工作對校長進行指導幫助,是教育行政領導義不容辭的責任。要指導、幫助校長訂好學校工作計劃,認真做好工作總結;要深入學校,了解情況,發現好的典型要及時表揚推廣。對校長要多一點教育思想的啟發;要多介紹一些中外教育的新情況、新觀點、新思路;多進行分類指導,分層研討,少開一些“一攬子”事務會議。
第三,健全校長培訓措施,完善校長資格證書制度。
1999年12月30日教育部頒發8號令,即《中小學校長培訓規定》,對中小學校長培訓工作做出了明確規定。參加培訓既是中小學校長的權力,也是中小學校長不可推卸的義務。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忽視對各級各類校長的業務培訓,不創造條件提高校長的素質能力,就是缺乏對校長隊伍的關愛和保護,這當然是不對的。但是也有一些校長,總是借口工作忙沒時間等理由放棄自己的學習提高,有了很好的培訓機會,卻不認真利用,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或根本不去參加,這實際上是對工作對自身的極大不負責任。
大連市政協委員屠廣越女士曾大聲疾呼,“要建立中小學校長任職準入制度”,這是非常有見地的建議,也是向校長職業化邁進的關鍵舉措。屠廣越指出:目前很多農村中小學校長年齡結構老化,學歷層次不高,工作能力與年齡結構呈反比,而且自主發展意識薄弱,學習能力不強。很多校長現代意識不強,信息化程度不高,有的校長甚至從不上網,無法成為學校進行教育現代化建設的領頭人。很多中小學校長平時只是忙于應對各種檢查,對學校的主要教學領域深入程度不夠。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除了學校體制調整、校長自身素質所限等原因外,還與目前各地區在中小學校長的管理體制和遴選任免程序及方法有很大關系。校長的職業能力和素養已成為學校發展的關鍵點之一,根據當前基礎教育發展的現狀,有必要建立規范、科學的中小學校長任職準入制度,以推進教育的現代化建設。
要真正落實中小學校長“持證上崗”制度。達到一定的素質、能力和水平,通過測試考察合格,取得校長任職資格證書,這應該逐步成為聘用校長的首要條件。新任校長必須經過培訓取得“任職資格合格證書”才能上崗;在職校長每年都必須接受國家規定時數的提高培訓,并取得“提高培訓合格證書”,才能繼續任職或升級;有條件的地方要選派新任校長或后備干部到同類管理水平高、辦學成績突出的學校掛職跟班研修。要加強培訓紀律,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按計劃參加培訓的中小學校長,教育行政部門應督促其改正,并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
同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培訓機構,要重視和加強對副校長和中層教育干部的培訓。怎樣當好副校長?怎樣當好一名學校中層干部?這是學校管理科學中研究比較薄弱的一頁,甚至說是一片空白。認真研究這項內容,對副校長和主任進行切切實實的培訓,用以規范和指導副校長、主任的工作,才能夠使整個學校領導班子真正成為團結、高效的領導集體,副職和正職形成有效的互動和默契,才能更好更輕松的做好學校各項工作。
五、健全校長民主監督制
在學校內校長擁有最高權力。沒有監督的權力容易產生腐敗。有效的監控機制能幫助管理者正確運用權力,搞好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益;能使管理者少犯錯誤,加速自己的成長。因此要建立和健全校長隊伍監督管理的規范化體系和長效的運行機制,擴大監督范圍,突出監督重點,把黨內監督,行政監督、審計監督、執法監督、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多角度的監督網絡,使每位校長時時處處都置身于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之下。監督關口要前移到選拔階段,監督范圍要延伸到8小時以外,監督內容側重在行政管理、教育管理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監督方法和目標要堅持預防為主,防重于治,防治結合。例如經濟責任審計監督,實行上任交底,任中監察,離任審計。重大事情實行事前監督,嚴格約束;事中監督,及時糾偏;事后監督,總結教育。這是愛護校長,鞭策校長,保證校長健康成長,造就高素質校長隊伍的重要舉措。
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對校長的監管力度。實行校長負責制后,學校的辦學自主權擴大了,要幫助校長用好手中的權力。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要建立健全學校領導班子議事制度、學校重大經濟活動操作規程、學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制度、上級領導談話誡勉制度、離任審計制度、校長請假制度、校長住校制度、局長反映熱線等。要每年與校長簽訂行風建設責任狀,經常進行違法犯罪案例的警示教育,筑起拒腐防變的堅固防線。要建立民主評議校長的通報制度,及時讓校長知道自己在群眾中的形象和群眾對自己的意見。要穩步推行會計委派制度,強化監督職能,杜絕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要建立內審機構,有組織有計劃的對教育經費的使用和校長任期內的經濟情況進行審計,加強監督。要配強、配足紀檢監察干部,嚴肅查處各類違紀事件,及時有效的揭露和遏制各種違規、違紀乃至腐敗行為。
建立完善學校內部民主管理制度。要充分發揮全體教職工大會和教師代表大會的民主監管作用。凡涉及學校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有關教職工切身利益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校長都應該向教職工公開,由教代會同意、批準。群眾要定期對校長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評價。同時發揮學校黨支部的作用,逐步完善學校內部的監控機制。建立校長定期向師生通報辦學情況制度,以增強學校工作的透明度。設立“學校辦學情況通報欄”,定期通報學校的學年(期)工作計劃和教學計劃、學校和學生在各方面所取得的各種成績、獲獎以及模范評選、職稱評聘等情況。建立“學校工作報告制度”,每周通過集會、校園廣播等途徑及時向廣大師生通報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動態、重大活動開展情況、學校安全管理等日常工作動態。建立“校園信息網站”,有條件的學校可以通過校園局域網、電子信箱、博客等方式把學校的管理動態、教育教學工作和師生活動等情況向全體師生公布。
實行社會監控,運用社會力量對學校工作進行調查、評估,并幫助學校改進工作。這是教育行政部門對校長工作進行監控的輔助手段。校長每月都要設立定期的群眾或學生家長接待日。學校要聘請社會有識之士、學生家長代表、人大政協委員擔任學校的社會監督員。教育行政部門要常年設立群眾監督舉報信箱和電話熱線,隨時掌握校級干部的各種動態,對人民群眾關心的事項予以監督;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校長進行批評;對于群眾要求解答的問題,要責成有關校長解答;對于群眾對學校或校長提出的具體要求,則要及時予以研究并反饋結果,要求學校和校長改進工作,以實際行動給群眾滿意的答復。
對工作不作為或違規違紀校長予以必要處理。1、免職:因年齡到崗或在任期內發生不宜繼續擔任校長職務的情況,應予免職。2、辭職:校長因為自身工作能力、身體健康等原因,不能勝任現職或難于履行職責,不適宜繼續擔任校長職務,由本人提出辭職報告,經同意后可以辭去校長職務。3、引咎辭職:在任職期限內,任職學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校長應引咎辭職。(1)學校出現重大政治事件;(2)學校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或學校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3)學校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4)在學年度全校教職工民主評議中,評議校長不稱職人數占實際參評教職工數的30%及以上,或基本稱職和不稱職人數之和在40%以上;(5)校長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或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