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恩威并施
司馬光說:“恩澤足以結其心,威嚴足以服其志。”可見,“施恩”與“施威”作用有所不同,不能相互替代。在學校,教師不僅要工作和學習,而且要生活,要生活得幸福、美好。因此“施恩”要從滿足生活需要開始,促使受“恩”者自覺地努力工作。
我校有一名女教師,愛人在外地工作,夫妻結婚5年一直分居兩地。正巧,與她愛人同系統的當地一個單位需要技術人員,但他們人生地不熟,沒能調過來。了解這件事后,我積極與上級部門聯系,通過多方面的協調,最終為她愛人辦好了調動。此后,這位教師一改過去牢騷滿腹、工作懶散的習慣,性格開朗了,工作出色了,還和我成了好朋友。可見,“施恩”越多,校長就越有威信。
另一方面,管理者“施威”是組織和管理的重要策略和方法。有人忌諱“施威”二字,視之貶義,誤認為“施威”就是訓人、耍威風。其實,所謂“施威”,就是指管理者表現出自己的聲望、信譽、凜然正氣所形成的一種管理風格,顯示出嚴肅性、堅定性以及“不怒而威”“不苛而嚴”的氣質,以嚴肅學校紀律。
“施恩”與“施威”看似對立,實則統一,不能厚此薄彼,要不偏不倚。如果只“施恩”不“施威”,就會出現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間一團和氣,有的甚至會講哥們義氣,失去了原則等現象。相反,只“施威”不“施恩”,就會出現管理者成為“光桿司令”的現象。被管理者對其望而生畏,但畏而不敬或敬而遠之。由此可見,最優化的領導藝術是既“施恩”又“施威”。
二、集放相濟
所謂“集”“放”,是指“集權”“放權”,通俗的說法就是集中與民主,二者辯證統一。我認為,學校領導應尊重和保護師生的民主管理權利。校長在作出決策、發出指令、提出具體措施之前,必須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并對各種觀點加以分析、研究。
我校制定各項制度、細則之前,都要將初稿分發到教職工手中,讓其討論、補充、修改,最后綜合成定稿。同時,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校務會、家長委員會等組織要名副其實,使教職工參與管理的民主權利得到保障。總之,校長必須盡一切努力,增強教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發揮他們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我校各項具體工作都由專人負責,讓每個人都能行其權,盡其責;揚其長,補其短,都能樂得其所。這樣,教職工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從而消除了心理上的不平衡因素。
“放權”固然意義重大,但是實行民主管理,不能代替校長決策和統一指揮。馬克思曾經指出,“一切規模較大的直接社會勞動或共同勞動,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揮,以協調個人的活動,并執行生產總體的運動——不同于這一總體的獨立器官的運動——所產生的各種一般職能。一個單獨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揮自己,一個樂隊就需要一個樂隊總指揮。”校長對外代表學校,對內負責領導全校工作,集中統一指揮。所以校長必須果斷、獨當一面,這就是“集”,即集權。我校實施教職工雙向選聘制,個別教師擔心自己利益受損,強烈反對,甚至聯名請愿。但選聘制是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的改革措施,是大勢所趨。因此,我仍堅持按原方案執行。結果證明,那樣做對調動教職工工作積極性、促進其專業發展均發揮了促進作用。
總之,校長在“集權”之前“放權”,在“放權”的同時“集權”,既“集權”又“放權”,“集”“放”相濟,使學校決策不失誤且能上下步調一致,不失為成熟的領導藝術。領導藝術形式多樣,內容豐富。但要提升領導藝術,校長首先要提高自身素質。校長要辦事果斷、干練;要大事堅持原則,小事善于化解。只有具備了這些素質,校長才能在有效管理中充分發揮自己的領導藝術。